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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業盼監管機制入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 輔導淨零轉型,破除碳費黑箱!

作者: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小組

綠色和平今(20)於立法院中興101室,與洪申翰委員、吳怡玎委員、謝衣鳳委員研究室法案主任陳治棋以及台中中小企協張清良理事長、高雄中小企協鄭碧齡執行長,共同舉辦「中小企業盼監管機制,破除碳費黑箱」記者會。

因目前仍在修訂的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草案中,至關重要的碳費政策不僅目標不明、沒有訂價原則、權責與用途籠統,使外界無所適從,更質疑碳費有流於黑箱的可能。因此在母法內納入妥善的碳費監管機制,是確保政策有效的必要關鍵。

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專案主任洪昇邦表示: 「目前氣候法正等待立法院開議後政黨協商完成二讀,然而眾所關切的碳費政策尚十分不透明,呼籲各黨黨團,條文中必須要導入公正的監管機制,才能納入包含中小企業在內的社會聲音,確保年逾百億基金可以公平分配上,促進臺灣達成淨零目標。」

中小企業期待碳費基金輔導企業轉型

臺灣為達到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,未來碳費徵收勢必得擴及中小企業及住、商、交通部門,即便未遭第一波管制,中小企業仍承受大量來自供應鍊及國際碳邊境稅的減碳壓力,轉型刻不容緩。台中中小企協張清良理事長表示,台中產業聚落豐富,包括自行車、鋼纜、模型、CNC工具機、金屬加工、光學鏡頭等,過去各產業在減碳工作上也配合政府政策做了很多的實蹟,對淨零工作佔極重要貢獻。期待未來在碳費政策上有更多的配套措施,並且要學習國際成功的經驗案例。

高雄中小企協鄭碧齡執行長補充,高雄一直以來都是臺灣的石化工業重鎮,但這些產業都屬於高碳排,減碳難度都相當高,所以也更加關注相關政策。但對中小企業來說,資源有限,要轉型真的不容易,既然未來很有可能得配合繳交碳費,當然期待政府能透過此筆基金提供必要的協助。

碳費急需完善監管機制,破除碳費黑箱

洪昇邦強調,目前政院版《氣候法》草案如此草率的立法,除了讓人霧裡看花,加深民間的碳焦慮,也可能讓最需要政府協助轉型的中小企業,錯失關鍵支援又無從表達意見。綠色和平呼籲,臺灣的碳費監管機制勢在必行,不能一拖再拖,且必須包含以下四大重點:

1. 於行政院下設具跨部會協調能力的碳費審議委員會。
2. 碳費審議委員會組成需包含中小企業、民間團體、專家學者代表等。
3. 主管機關每年必須公開碳費基金的執行成效及減碳、公正轉型之各項效益,受公眾公評。
4. 定期依據臺灣減碳進度與國際趨勢檢討碳費費率及用途。

吳怡玎委員表示:「還是要從電的源頭來尋找問題,也就是台電本身。中小企業目前面對的窘境也包含了使用的電不乾淨這件事,如果政府能用碳費來降低電力的排放係數,那也能間接減少中小企業轉型的壓力。」

洪申翰委員補充表示:「現在的因應法草案對於碳費還有不足地方,我們也希望產業界繳交的這些錢,在外部成本內部化的原則下,可以真正協助到產業去因應氣候變遷的風險。我也提出碳費收取的三大原則:第一、碳定價的基本精神是外部成本內部化,碳費最優先協助的對象,是中小企業跟一般社會大眾;第二、碳費費率必須要參考碳定價的國際趨勢;第三、若要訂定差別費率,必須是為了刺激更積極、更有企圖心的深度減碳,並且能被清楚稽核,而不只是無法驗證的承諾或宣告。」

響應工商團體:
臺中市中小企業協會
臺南市中小企業協會
高雄市中小企業協會
臺東縣中小企業協會
金屬品冶製工業同業公會
臺灣鍛造協會
臺灣綠電應用協會
臺灣縫製機械工業同業公會
模具工業同業公會
臺灣清潔用品工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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