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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田科技城涉違五項國家和大灣區生態保育政策和協定 恐開灣區最壞先例

十個粵港澳團體促請城規會修正草圖 杜絕填塘破壞濕地

作者: 綠色和平

2024 年 6 月 26 日,香港 城規會將於本周五(28日)舉行會議,討論港府就新田科技城填塘和發展而修訂的草圖[1]。十個粵港澳的環保及關注團體(下稱團體)指出,新田科技城涉嫌違反至少五項國家和大灣區生態保育方針,包括國家的生態優先原則,嚴重威脅大灣區內僅餘一幅完整及相連的濕地,恐成相關政策出台以來,區內最壞的濕地發展先例。團體今日致函城規會,促請委員勿草率通過港府提出的修訂,杜絕填塘對大灣區造成的破壞。

團體批評,新田科技城自出台以來爭議不絕,發展局不但從未交代確實的科技用地需求,現時提出修定草圖,疑透過更改科技城選址的原有土地用途,規避一系列保育要求,例如「不會有濕地淨減少」;局方又屢次以「十四五」規劃支持香港發展創科為由,企圖合理化大規模濕地破壞。事實上,當局除了選擇性忽略「十四五」規劃的兩大保育原則[2],更涉嫌違反多項國家生態保育政策、法例和區域協定的保育方針。

中國近年制定多項保障全國生態的政策和法例,包括早於2015年訂立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》的生態優先原則,於2018年納入國家憲法,並將具極重要生態功能及生態極敏感脆弱的區域列為「生態保護紅線」,以及詳列其地位與保護要求。另外,全國人大於2022年頒佈實施的《濕地保護法》,要求建設項目的選址、選線須避開濕地。

不過,新田科技城位於后海灣濕地保育區,原本規劃意向是「保育魚塘的生態價值」,一般而言不准進行新發展,其意義相當於內地的「生態保護紅線」,意味港府發展國際級濕地明顯不符國家的保育方針。而新田科技城將佔用150公頃濕地保育區,該區更是超過205種鳥類物種的重要覓食和棲息地,其中包括19種更屬全球瀕危物種,或有違《濕地保護法》的要求。

此外,新田科技城大幅入侵的濕地位處深港兩地的跨境區域,受大灣區的區域協定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綱要》中,「開展濱海濕地跨境聯合保護」條文所保護,港府若堅持在此開展項目,有如單方面「毀約」。

團體認為,國家環保政策和法例的生態保育方針,理應貫徹在全國所有發展項目中,例如深圳列車車廠「西麗站動車所」原計劃發展123公頃塘朗山郊野公園,但當局基於生態優先原則和對自然保護區的影響,決定更改項目選址,以減少生態損害。相反,港府以「竭澤而漁」方式發展新田科技城,其優先生態保護的意識顯然落後大灣區,恐開相關政策出台以來,大灣區最壞濕地發展先例。

無視國家政策的生態保育方針,在濕地或附近地區大興土木而造成生態破壞,有前車可鑑。澳門僅存的黑臉琵鷺棲息地「路氹城生態保護一區」,近年被大型酒店、地盤、建築群和基建設施重重包圍,卻沒有設立濕地緩衝區。距離保護區北面僅20米的銀河第四期度假村於2021年動工後,當區的黑臉琵鷺數量在翌年一月隨即劇減一半;根據最新普查,全澳黑臉琵鷺數量於五年間減少75%至13隻,新田科技城恐怕令后海灣濕地步上後塵。

團體呼籲城規會委員秉承嚴格審批濕地發展項目的一貫作風,在會議中修正草圖,杜絕填塘和佔用現有后海灣濕地保育區,以符合現行《規劃指引編號12C》的規定及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》中開展濱海濕地跨境聯合保護要求;以及跟進政府早前會議上未有釋除城規委員疑慮的關鍵問題,避免這片珍貴的國際級濕地遭到不可逆轉的破壞,拖垮粵港澳三地的生態保育成效。

[1] 《新田科技城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/STT/1》、《米埔及錦綉花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/YL-MP/7》及《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 草圖編號S/YL-NTM/13》
[2] 兩項原則包括:發展需要「加強海岸帶綜合管理與濱海濕地保護」及「全面加強天然林和濕地,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5%」

聯署團體(排名不分先後):
長春社
廣州珠灣人和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(CECA)
思匯政策研究所
澳門生態股長
創建香港
香港觀鳥會
綠領行動
綠色和平
Hong Kong 2050 is Now
香港大學生態學及生物多樣性學會

傳媒聯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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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郵:[email protected]

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主任 周藹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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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觀鳥會高級保育主任 黃雪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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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 陳可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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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珠灣人和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(CECA) 陸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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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生態股長 關學然
電郵:[email protected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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